(1)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实行发放生活补助及安家费政策:
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。博士研究生20000元/人,硕士研究生10000元/人。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、并签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。
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,补助发放标准为 2000元/人,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、并签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。
(2)对有突出贡献技术人员实行奖励津贴政策
特级5000元/月、一级4000元/月、二级2500元/月、三级1000元/月、四级500元/月
(3)对外地本科以上毕业生实行婚后租房补贴政策
①进入本钢工作的博士研究生,婚前入住单身公寓,婚后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公寓。
②进入本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硕士研究生,在其毕业入厂结婚后次月,开始实行租房补贴政策,每月400元/人,连续发放3年,3年期满后终止补贴。
③进入本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双学位生,在其毕业入厂结婚后次月,开始实行租房补贴政策,每月350元/人,连续发放3年,3年期满后终止补贴。
④进入本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本科生,在其毕业入厂结婚后次月,开始实行租房补贴政策,每月300元/人,连续发放3年,3年期满后终止补贴。
(4)住宿
根据本钢职工住宿管理规定,为符合住宿条件的职工,提供单身职工宿舍。
(5)保险
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。